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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索引號
00250239-7/2021-14571
文號
西政辦〔2021〕10號
公布日期
2021-04-09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發布單位
區政府辦
統一編號
AXHD01-2021-0001
有效性
有效
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西湖區現代農業發展及美麗田園建設扶持政策的通知
西政辦(2021)10號
發布日期: 2021-04-09 10:36
瀏覽次數: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西湖區現代農業發展及美麗田園建設扶持政策》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4月9日
西湖區現代農業發展及美麗田園建設扶持政策
為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入推進農業轉型升級,加快一二三產深度融合,加快現代農業發展,推進農村深化改革,創建農業有特色、農村有特點、農民有特長的西湖農業金名片,結合西湖區實際,制定本政策。
1.全域推進美麗田園基礎設施建設。鼓勵規?;?、集約化利用耕地,改善生產條件,建設排灌便利、路渠美麗、宜生產、宜觀光、宜休閑的美麗田園。對流轉經營土地500畝(含)以上,一二三產深度融合的現代農業園區和主導產業示范基地內,建設主干機耕路、主干溝渠、公共綠化、標志標識、灌溉泵站等農田基礎設施,按新增投資的50%予以補助,補助最高限額不超過0.3萬元/畝。
2.大力推廣農業裝備設施建設。積極推廣應用智能溫室大棚等新型生產設施設備。符合我區產業發展規劃,在現代農業園區或主導產業示范基地內,用于發展生產所需的生產性設施,區級按投資比例予以補助。符合浙江省建設標準的,新建連片1000平方米以上的玻璃溫室、新建連片5000平方米以上的連棟鋼結構大棚、新建連片20000平方米以上的單體鋼結構大棚,區級補助20%(補助限額實施細則予以明細),上述設施和裝備各級財政累計補助不超過新建投資的50%;上級財政補助已超過50%的,區級不再進行補助。
列入中央、省、市補貼范圍的農業機械裝備,區級最高給予機具價格20%的補助,各級財政累計補助不超過機具價格70%。
符合西湖區引進試驗、示范和推廣應用的新型首臺套機具,經驗收合格并符合省、市相關文件要求的,給予機具價格50%的補助(含省、市),單臺(套)補貼額度最高不得超過50萬元。
3.開展生態美麗茶園建設。按照省級特色小鎮、4A級景區標準,打造龍塢茶鎮,建設生態美麗、休閑觀光茶園,參照休閑觀光道標準建設茶園作業道,打造茶園觀光園。區級每年安排資金1000萬元,開展全域統防統治無人機植保飛防、茶園實施有機肥施用補貼、茶園全域布設殺蟲燈等綠色防控,讓茶園更生態,茶葉更有機。
4.鼓勵土地規模流轉。對新增流入連片耕地期限至土地承包期的經營主體,根據土地規模自交地計租之日起予以一次性減免相應的租金。面積500畝(含)-面積1000畝的,一次性免租金1個月;面積1000畝(含)-3000畝的,一次性免租金3個月;面積3000畝(含)-5000畝的,一次性免租金4.5個月;面積5000畝(含)以上的,一次性免租金6個月。鼓勵大專院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及退役軍人三類人員從事農業創業。此三類人員流轉100畝(含)以上,流轉期限至土地承包期,一次性免租金6個月,在申報財政涉農資金項目時,給予優先立項。
5.支持農旅融合發展。在現代農業園區和主導產業示范基地規劃范圍內,對發展農業體驗、農業觀光和農業休閑旅游項目的建設經營主體,因地制宜給予不超過園區農用地總面積1%的存量集體建設用地使用配套,保障三產服務配套用地。鼓勵支持農業生產主體開展設施農業用地備案。
6.鼓勵應用最新農業科技成果發展智慧農業。按照“高新技術引領、常規技術升級、產業領域拓展、工農城鄉互動”的要求,鼓勵開展產學研合作,加快農產品精深加工、冷鏈保鮮、線上銷售等環節的技術和模式創新,鼓勵新品種、新技術、新工藝及種子種苗推廣應用,經審核認定項目總投資達到40萬元(含)元以上的,擇優立項扶持3-5個項目給予一次性10-20萬元補助;線上銷售類項目,總投資達到40萬元(含)以上,且經審核認定線上銷售額500萬元以上,擇優立項扶持3-5個項目給予一次性10-20萬元補助。對符合智慧農業發展方向,創建成為智慧農業標桿性示范園區的,各級財政按實際投資的5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限額250萬元。
7.鼓勵發展農村民宿(農家樂)。對新創建的農村民宿示范點,利用單棟農民房或村集體用房經營農村民宿,經公開申報、中介機構評估、驗收合格后,軟裝、硬裝(不含庭院、土方、外立面等)合計投入達到100萬元(含)-200萬元的民宿,一次性獎勵10萬元/個,投入達到200萬元(含)-300萬元,一次性獎勵20萬元/個,投入達到300萬元(含)以上的,一次性獎勵30萬元/個,最高不超過30萬元;被國家、省、市行政主管部門評為星級農村民宿(包括農家樂、觀光園)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3萬元。
8.鼓勵發展美麗田園和休閑觀光農業。鼓勵發展與田園景觀相結合的美麗農業,對種植油菜和綠肥等綠色過冬農作物的生產經營主體,按照現有政策標準進行冬種補助。對種植糧油、蔬菜、瓜果、花卉四大類一年生作物的生產經營主體,按照現有政策進行耕地地力保護補助。對首次發展集中連片100畝(含)以上觀賞農業基地的主體,按200元/畝予以一次性補助。支持發展具有觀光旅游、自助體驗、農業科普、休閑度假等復合功能的休閑觀光農業,對被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門命名為國家、省、市級鄉村產業發展相關榮譽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對列入國家、省、市級鄉村產業相關重大農業項目創建,并驗收通過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
9.鼓勵西湖特色農產品品牌建設。鼓勵和支持具有我區傳統特色農產品保護和品牌建設,重點扶持西湖龍井、九曲紅梅茶、西湖莼菜等特色農產品,拓展生產基地,鞏固和擴大規模,提升市場影響力。提升西湖龍井茶市場占有率,按年度收購我區茶農西湖龍井毛茶達到6噸以上(以西湖龍井茶數字化管理系統內數據為準)的西湖龍井茶加工企業,區級給予6-30萬元獎勵。鼓勵發展西湖莼菜特色產業,對達到20畝(含)以上,生產、加工、銷售等產業鏈完整,經濟效益良好,帶動力強,穩定期在3年以上的基地,經評審通過,按年度給予1000元/畝的補助,最多不超過5次。對評上西湖龍井手工炒制大師的給予1萬元獎勵。
10.支持綠色品質農業創建。提高農產品無公害、綠色、有機的認證率。對當年新認證的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4萬元、3萬元;對成功進行保持認證、續展、復查換證的有機、綠色、無公害認證的農產品,分別一次性獎勵3萬元、2萬元、1萬元。對評上國家級、省級、市級或區級農業龍頭企業的,區級給予一次性30萬元、15萬元、5萬元、2萬元的獎勵。在政府或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辦、推薦的各類活動上獲獎的產品,分別給予1萬、0.8萬、0.5萬的一次性獎勵。參加政府或農業主管部門組織、經本區政府或區農業農村部門推薦的省外農業展會,給予參展單位一次性補助3000元。
同一主體、同一內容,不得重復申報項目;各級財政政策不得重復享受(中央、省、市財政有要求的除外)。
本政策自2021年5月10日起施行,申報、評審、兌現等操作細則另行規定,原《西湖區現代農業發展及美麗田園建設扶持政策(2018-2020)》(西政辦〔2018〕66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