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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索引號
00250239-7/2021-20496
文號
西政辦〔2021〕21號
公布日期
2021-08-21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發布單位
區政府辦
統一編號
AXHD01-2021-0002
有效性
有效
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管理體系的實施意見
發布日期: 2021-08-21 17:44
瀏覽次數: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屬各部門:
為規范全區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工作,增強應急物資保障能力,提高應對處置重大突發事件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浙江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江省應急物資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浙江省應急物資分類指導目錄(2021年)的通知》(浙應急物資辦〔2021〕1號)、《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杭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杭政函〔2018〕9號)、《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管理體系的實施意見》(杭政辦函〔2021〕30號)文件精神,現就進一步建立健全全區應急物資儲備管理體系工作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論述,圍繞構建“大安全、大應急、大減災”體系要求,扎實做好應急物資儲備的規劃、采購、儲存及調撥使用等各環節管理工作,不斷提高應對各類重大突發事件的物資保障能力,形成職責清晰、運行規范、規模適度、保障有力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最大限度減少各類災害事故造成的損失,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二、基本原則
(一)統一管理、分類負責。堅持“一個盤子”統攬,分級負責、分類儲備、部門為主、統一調度。區級應急物資主要用于應對全區一般、較大突發事件緊急需求的應急調度。區級有關部門按各自職責,承擔區級各類應急物資儲備任務。各鎮(街道)承擔本級應急物資儲備任務,負責建立配套的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和管理體系。
(二)突出重點、按需儲備。各有關部門要針對本區、本行業頻發、影響大的突發事件,綜合評估其風險程度,按“先急后緩、保證重點”的原則,科學確定各類應急物資儲備品種、結構、數量、儲備方式和區域布局,確保儲備規模與區域人口數量、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匹配。
(三)完善機制、注重實效。建立和完善緊急狀態下應急物資緊急采購、調撥、配送和使用聯動機制,以及民間應急物資和運輸能力緊急征用和補償機制,實現應急資源共用共享。探索將社會儲備納入政府應急物資儲備管理范疇,通過政府儲備、商業儲備和社會儲備相結合的方式,拓寬緊急狀態下應急物資供應渠道,逐步構建多元、完整、覆蓋全區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
三、職責分工
各責任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按照有關規定、職責和任務,負責落實本部門主管范圍內的應急物資儲備、使用、更新和日常管理工作。
(一)自然災害應急物資儲備。
1. 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應急物資儲備。主要儲備應對嚴重洪澇、干旱、臺風、低溫冰凍、雪災等災害性天氣開展災害防范和應急處置所需要的應急物資。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會同區人武部、區農業農村局、區住建局、區城管局、區衛健局、區民政局、區供銷聯社研究制定儲備標準和計劃,由各相關業務部門自行儲備。
2. 地震地質災害應急物資儲備。主要儲備應對突發地震、地質災害開展防災搶險、傷員搶救、救助受災群眾所需要的應急物資。由區應急管理局會同區人武部、區民政局、區衛健局、西湖規劃和自然資源分局研究制定儲備標準和計劃,區商務局負責組織落實。
3. 森林防火應急物資儲備。主要儲備應對突發森林火災開展防火救災、轉移安置人員、保護重要目標、救助受災群眾所需要的應急物資。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會同區人武部、區農業農村局研究制定儲備標準和計劃,區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落實。
(二)安全生產應急物資儲備。
1. 工貿企業及?;瘧蔽镔Y儲備。主要儲備應對各類工貿企業、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險化學品經營、運輸、儲存等領域突發事件開展搶險救援行動所需要的工具、設備、器材等應急物資。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會同西湖消防救援大隊研究制定儲備標準和計劃,并負責組織落實。
2. 建設工程應急物資儲備。主要儲備應對建筑施工領域突發事件開展應急處置所需要的專業工具、設備、器材等應急物資。由區住建局研究制定儲備標準和計劃,并負責組織落實。
3. 道路交通應急物資儲備。主要儲備應對各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開展搶險救援行動所需要的設備、器材、防護用具等應急物資。由西湖交警大隊牽頭,會同區農業農村局、區應急管理局、區住建局、區城管局、區公安分局、西湖消防救援大隊、杭州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西湖大隊研究制定儲備標準和計劃,并負責組織落實。
4. 水路交通應急物資儲備。主要儲備應對各類水路交通安全事故開展搶險救援行動所需要的設備、器材、防護用具等應急物資。由區農業農村局牽頭,會同區應急管理局、區城管局、區公安分局、西湖交警大隊、西湖消防救援大隊研究制定儲備標準和計劃,并負責組織落實。
5. 消防應急物資儲備。主要儲備應對各類消防安全事故開展搶險救援行動所需要的工具、設備、器材等應急物資。由西湖消防救援大隊牽頭,會同區應急管理局研究制定儲備標準和計劃,并負責組織落實。
(三)社會管理應急物資儲備。
1. 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主要儲備應對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等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公共衛生事件開展調查處理和醫療救治所需要的藥品和醫療器械等應急物資。由區衛健局牽頭,會同區農業農村局、區發改經信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紅十字會研究制定儲備標準和計劃,并負責組織落實。
2. 公共安全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主要儲備應對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等社會安全事件開展應急處置所需要的器械、裝備等應急物資。由區公安分局牽頭,會同區應急管理局、西湖消防救援大隊研究制定儲備標準和計劃,并負責組織落實。
3. 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主要儲備用于緊急搶救和轉移安置突發事件受災人員,以及滿足受災人員基本生活保障的各類物資。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會同區財政局、區商務局、西湖規劃和自然資源分局研究制定儲備標準和計劃,區商務局負責組織落實。
四、儲備標準
(一)“區—鎮(街道)—村(社區)”三級應急物資儲備。區應急物資儲備的品種和數量,應當能夠滿足突發事件三級響應狀態下應對處置工作需要。鎮(街道)和村(社區)在建設本級避災安置場所、完善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的同時,還應掌握本地企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中可用于搶險救災的應急物資信息,供緊急調度時參考。區級應急物資儲備應視情況下移,向多災易災地區分散儲備,以提高調運、分配和發放時效。
(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裝備物資配備。各鎮(街道)和區級相關部門組建管理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遂行專業應急救援任務所需裝備和物資,由各鎮(街道)和部門負責配備。
(三)社會應急救援力量應急物資儲備。將有資質和能力從事自然災害、危險化學品事故、森林火災、工程事故等突發事件處置的應急救援力量的應急物資儲備,納入各級應急物資管理體系。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會同區人武部、西湖消防救援大隊、區紅十字會以及社會公益救援組織,研究確定物資儲備的品種、數量、存儲地點,明確管理責任并指導落實??梢酝ㄟ^應急管理及安全生產專項資金扶持或采取購買服務等方式給予適當支持。
五、管理機制
(一)部門會商制度。建立全區應急物資儲備工作重大事項部門會商制度。會商會議由區政府分管領導或委托區應急管理局主要領導主持召開,有關責任部門分管領導參加。會商會議主要負責研究全區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工作的重大問題,審核全區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年度區級應急物資儲備計劃,統一組織全區應急物資的使用調配,統籌規劃全區應急物資倉儲場地布局等事項,并形成會商意見和決策。
(二)計劃論證制度。建立年度應急物資儲備計劃論證制度。每年第三季度,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組織有關責任部門,針對年度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特點和要求,對區級應急物資儲備品種、結構、數量、儲備方式和區域布局等情況進行評估論證,在此基礎上制定下年度應急物資儲備計劃,經會商會議審核后報區政府批準下發執行。
(三)物資采儲制度。完善應急物資采儲制度。政府儲備以實物儲備為主,區級有關部門根據年度應急物資儲備計劃,按職責分工組織應急物資采購,進行實物儲備;商業儲備采取實物儲備與產能儲備相結合的方式,由各責任部門與有關應急物資生產或經營企業簽訂儲備協議,明確企業在儲備一定數量實物的同時,保證一定規模的產能儲備,以確保緊急情況下應急物資的生產供應;社會儲備以倡導社會捐助、捐贈應急物資為主,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家庭和公民個人根據法律規定進行必要的常規應急物資儲備。
(四)儲備監管制度。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監管制度。每年8月底前,各責任部門將年度應急物資儲備品種、數量、結構、儲備方式、區域布局和消耗情況等信息統一錄入全省應急物資儲備信息數據庫,次年3月底前,各責任部門要根據物資消耗情況及時對平臺進行更新,并報區應急管理局。同時,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每年對全區應急物資實物儲備、商業儲備、產能儲備等情況適時組織監督檢查。
六、調撥使用
各責任部門在處置本系統突發事件時,可按照“先近后遠、先主后次、保障急需”和“誰調撥,誰補充;誰征用,誰補償”的原則,對應急物資進行調撥使用。
(一)本級調用。各責任部門在處置本系統突發事件時,可按照有關規定自行調用所儲備的應急物資,事后及時將有關調用信息備案。應急物資使用完畢或報廢處置后應及時歸庫或補充,確保應急物資處于滿庫狀態。
(二)就近調用。當處置突發事件有特別需要時,各專項應急指揮協調機構可依據有關規定并結合應急物資儲備情況,就近調用應急物資,科學組織調度。
(三)統一調用。當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升級或有特別需要時,由區政府或相關應急指揮協調機構向市級指揮協調機構提出市級應急物資使用申請。
(四)社會征用。緊急情況下,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需要,可按“先征用、后返還、合理補償”的辦法,向社會和個人征用應急物資。征用物資在使用完畢或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應及時返還,被征用或征用后毀損、丟失的,應依法給予補償。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本級及各鎮(街道)要將應急物資儲備管理體系建設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各責任部門要將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計劃,切實抓好落實。
(二)加強資金保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區財政和鎮(街道)分級落實應急物資采購、儲存與調運管理的保障經費。應急物資采購原則上采取公開招標方式進行。緊急情況下,由各類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的牽頭部門提出緊急采購計劃,經區政府批準后按“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依法定程序實施緊急采購。緊急采購工作完成后,其采購物資的品種、數量、單價等信息應當在政府網站上公布,接受社會監督。監察、審計部門負責監督檢查經費使用情況。
(三)加強信息保障。強化應急物資信息管理功能,以省應急管理指揮平臺為基礎,實現“涵蓋全面、結構合理、信息完善”的全區應急物資儲備信息數據庫,達到動態管理、有效共享、科學調度的目標。各責任部門要建立聯系人制度,落實專人負責應急物資信息數據的采集、整理和報送工作,確保應急物資儲備信息的完整、準確、及時。
(四)鼓勵社會保障。鼓勵社會企事業單位、各類團體參與支持應急物資儲備保障,對應急情形下提供物資、人員、設施設備等大力支持的單位、團體,給予履行社會責任評分加分。
(五)加強隊伍建設。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應急物資保障人員隊伍建設,積極開展崗位培訓和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應急物資儲備管理人才隊伍的素質和水平。建立區應急物資專家庫,為應急物資儲備工作重大決策的應急會商、應急處置、評估總結以及日常培訓演練、咨詢服務等提供支持。
本意見自2021年9月20日起施行,由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
西政辦〔2021〕21號,關于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管理體系的實施意見.pdf
西湖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