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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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單位,你單位已取得的市場名稱登記,已拆遷并改變用途,經本局催辦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市場名稱注銷登記手續,根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現決定注銷你單位已取得的市場名稱登記,未繳回的市場名稱登記證作廢。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即視為送達。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西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或西湖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依法 向西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表:各單位申請的商品市場名稱
主辦單位 | 市場名稱 | 市場名稱登記證號 |
杭州城西商貿城有限公司 | 杭州城西商貿城 | 3301061044 |
浙江民輝商貿發展有限公司 | 杭州翠苑農副產品市場 | 3301061023 |
三墩鎮政府蔣村辦事處 | 杭州三墩鎮蔣村農貿市場 | 3301061042 |
杭州市蔣村鄉政府企業辦公室、西湖區市場開發服務中心 | 杭州市蔣村水產品交易市場 | 3301061043 |
老東岳經濟合作社 | 杭州市西湖區老東岳農貿市場 | 3301061082 |
杭州天目汽配市場有限公司 | 杭州天目汽配市場 | 3301062006 |
杭州厚誠橋股份經濟合作社 | 杭州西湖區三墩夜市 | 3301061077 |
西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3日